法与社会的关系

1、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的起源和经济根源。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阶级的出现,也是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

2、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 。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本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时间: 2024-08-08 1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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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

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的子集:人类社会对自然的改造与征服是自然界进化发展的必然进程:人类社会从不独立于自然,也不可能外在于自然,它永远而不可抗拒地属于自然界. 自然界 自然界指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客观世界:而环境指以人为中心的一切客观事物的总和.环境可区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指大气层.水.土壤岩石和生物圈.社会环境指人类的创造物.例如工农业.城市.交通.娱乐场所.文物古迹和风景区等.社会环境又称为人工环境,是注入了人类劳动的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

乘除法余数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乘除法余数之间的关系: 1.乘法和除法的关系就是:一个数除以一个数,就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或者说乘法是除法的逆运算.比如3×4=12,那么12÷4=3=12×1/4. 2.在有余数的除法里,余数和除数之间的关系是:商×除数+余数=被除数,即:余数=被除数-商×除数.例:7÷2=3--1,余数1=7-3×2. 3.余数必然小于除数例:6÷3=2--0,余数0小于除数3.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最根本的是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最根本的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所谓社会,即是由人与人形成的关系总和.人类的生产.消费娱乐.政治.教育等,都属于社会活动范畴. 利益是一个社会学名词,指人类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产品,某种程度上来说,包括:金钱.权势.色欲.情感.荣誉.名气.国家地位.领土.主权等所带来的快感,但凡是能满足自身欲望的事物,均可称为利益.

什么是社会民族关系的本质

1.社会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在中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各民族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已经逐步形成.它的基本特征是:各民族都已摆脱阶级剥削制度,产生民族对抗的阶级根源已不存在. 2.占民族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已成为民族命运的主宰,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间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各民族都统一在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权的领导之下:各民族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各民族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即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什么

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了教育的性质.教育为政治经济制度培养所需要的人才.教育促进民主化进程,但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不起决定作用. 教育系统作为社会的子系统,受到其他系统方方面面的制约,同时又对其他系统有能动反作用.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教育的两大基本关系之一,充分认识与准确把握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确保教育在社会中正常.顺畅发展的思想前提.

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与社会的关系为: 个人离不开社会.个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不可能离开社会独立存在.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总是离不开社会提供的种种条件和环境的制约,人的全面进步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也离不开个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人们的科技研究和生产劳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任何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都是人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1.对立统一的关系:个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不可能离开社会独立存在.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总是离不开社会提供的种种条件和环境的制约,人的全面进步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2.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社会利益离不开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利益.社会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人利益的有机统一.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从理论上来讲,国家与社会存在着诸多关系模式,而非简单的零和关系,有的学者归纳为五种:社会制衡国家.社会对抗国家.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社会参与国家.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而波兰社会学家奥索斯基则认为存在三种模式:1.集体理解的模式,即建立在传统习俗之上的社会生活:2.多元模式,它是由于相互作用的"自然法则"而获得的社会均衡,在遵循某些竞赛规则的情况下,是各个不协调的决策的结果:3.一元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中央决策规定社会生活,主要决策都由一个机构制定并且监督实施:不论什么分法,皆包含强国家

法与国家的关系

(一)国家是法存在的基础 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这是因为:(1)国家是法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强制力:(3)法律的性质直接取决于国家的性质:(4)法律的发展.变化受国家的发展.变化的影响和制约:(5)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内容也还受国家的特征.形式.传统.职能等方面的影响. (二)法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国家也离不开法,没有法不成其为国家.这有几方面的原因:(1)法是确认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2)法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有效工具:(3)法是完善国家制度所必需的手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