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时间: 2024-11-10 1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