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时间: 2025-01-21 04:03:02

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文章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样的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何进行军人离婚财产的分割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他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购买两限房离婚分割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

不离婚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都是在双方提出离婚之后进行解决的,如果夫妻一方不提出离婚而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两种情况一方可以提出婚内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有哪些作用呢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他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关于军人离婚财产问题的一些规定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