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中的预期可得利益是什么

“预期可得利益索赔”,是指因为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另一方本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增值的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承包人或发包人向违约方提起的赔偿损失主张。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时间: 2024-08-28 07:23:45

工程索赔中的预期可得利益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

工程索赔如何管理

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 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有哪几方面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哪些

工程索赔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

工程索赔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提出工程索赔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

工程索赔证据要证明哪些内容

进行工程索赔的证据可以证明以下方面的内容: 1.索赔权存在的依据: 2.索赔事项的发生: 3.因此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4.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的程序提出了索赔.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工程建设中是否允许垫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工程建设中是允许垫资的.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的处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第二.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第三.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第四.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索赔的条件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