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的重组是什么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时间: 2024-12-11 06: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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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转让与债权债务重组的区别是: 1.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债权人债务人主动做出的转让行为. 2.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发生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让没有这些条件,是一种商业买卖的行为.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

企业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资产清偿债务:就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 2.债务转为资本:就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的重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第四种方式就是上述三种方式的组合,比如将一部分债务用资产清偿,另一部分转为资本.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

债务重组是什么

债务重组,即债务重整.是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三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 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 是一项法律活动, 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

债务重组要交增值税吗

债务重组不需要交增值税,债务重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哪些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有: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表示的是债权人作出让步的金额. 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无法偿还,乙公司同意免除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剩余款项延期3个月偿还,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1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80 营业外收入20

债务重组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营性收入,而是偶发性的经济业务.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只能归属于非经营性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列作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属于企业的应税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本质是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须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属于债务人取得的应税收益,应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意思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当前的债务进行让步,让其少还或者是免除债务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甲欠了乙100万元,乙允许甲只还50万元,这样的协商和调整过程就是甲的债务重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不少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之后往往能摆脱当前的财务困境,实现翻盘.

债务重组损失怎么计算

计算方式如下: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条,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