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时间: 2024-10-19 15: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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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几个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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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2.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3.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规定.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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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标准有哪些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是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条件是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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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