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商标怎么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如果工商局或行政部门有商标申请窗口,可以在该行政窗口办理商标的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时间: 2024-09-22 07:16:31

工商商标怎么申请的相关文章

商标异议申请完成结果要多久

商标异议申请完成结果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复审申请时间

商标复审申请时间为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

商标续展申请时间为多久

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1.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2.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

商标网上申请的步骤有哪些

商标网上申请的步骤: 1.通过百度搜索商标局,进入商标局官网: 2.阅读<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暂行规定>,点击我接受: 3.点击登录: 4.进入网上申请系统后点击左侧的注册申请: 5.开始填写前,请先查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然后选择申请人类型和书式类型: 6.点击下一步按照<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依次填写信息: 7.点击确认,扣费成功后即可提交成功.

商标异议申请中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中是指证明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别人提出异议,有可能是同行或者模仿别人的商标.才会出现这种问题.商标异议申请中有可能商标申请人已经做复议.或者商标还在处理阶段,还没下发通知书.

商标异议申请中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

商标复审申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复审时间,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2.商标驳回的理由不同,提出复审所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