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可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法律依据】
我国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时间: 2024-12-15 22:52:07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可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法律依据】
我国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