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货未入库如何做分录

1、收到发票时:

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借方科目为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现金支付贷方科目为库存现金,用银行存款支付贷方科目为银行存款,款项未付贷方科目为应付账款;

采用计划成本法计价,借方科目为材料采购,贷方同实际成本计价。

2、收到货验收入库时:

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借方科目为原材料,贷方科目为在途物资;

采用计划成本法计价,借方科目为原材料,贷方科目为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计入借方或贷方,当材料成本差异为正数时表示超支,

时间: 2024-08-04 15: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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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但是未付款如何做分录

未付款的账务处理是:收到发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应付账款.付款时: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是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贷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怎么做分录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这个需要做银行余额调节表,这是未达帐项,不用做分录(凭证).企业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将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汇总为一类,将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汇总为一类,由汇总人员和会计主管审核签字,将其作为合法的自制原始凭证据以登记入账. 可开设一个总账科目,科目名称不妨就叫"未达账项",同"银行存款"类似同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或前期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的转回,贷方登记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或前期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项

未取得发票能否进成本怎么做分录

成本没有发票可以先做一个暂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销售商品不论是否开具发票,增值税是不能免的,必须交纳,购买方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在会计上成本是可以确认的,比如如果有合同,是有合同价的,或者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这都可以.但是在所得税上没有发票,没有合同能证明采购材料价格,这项成本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不想冒税务风险,采购材料一定要取得发票,可以让对方去税务局代开,对方交税.否则你没有发票,成本不能扣除,你就得交税.销售商品可以不开票,而且收

收到发票怎么做分录

收到发票做分录的方法是,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收到普票怎么做分录

收到普票做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对普通发票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

进项发票留抵怎么做分录

留底的进项发票不需要单独做分录,只需要在申报表上面体现就好了.一般来说月末做如下分录: 1.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收到个人投资款怎么做分录

收到个人投资款做分录计入收到投资款科目中,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收发票做成本怎么做分录

收发票做成本做分录的方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免税发票怎么做分录

免税发票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做分录: 1.价税分离记账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二款规定,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价税合计记账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