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人可以吃哪些水果

1、糖尿病的病人可以吃的水果有西瓜、桃子、梨子、菠萝、草莓、樱桃、橄榄、苹果、柚子、番茄、黄瓜等食物,食物中所含的糖分较少。患者可以适当进食,不宜吃的过多,避免血糖波动过大。

2、在两餐中间吃各种水果,但是一定要少量的摄入,摄入以后还要尽可能检测餐前的血糖,看看我们摄入水果是不是影响到了血糖。不建议直接摄入太多的水果,比如葡萄和提子应该尽量少摄入。另外,香蕉除了有淀粉以外,果糖也比较多,要少量摄入。

时间: 2024-09-13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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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人夏天吃什么水果

糖尿病人可以选择白兰瓜,猕猴桃,雪梨.糖尿病人食用水果的四个基本原则: 空腹血糖控制在140毫克以下,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在180毫克以下,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百分之7.5以下:食用水果的时间选择在两次正餐之间或者睡前一小时,可以避免一次性摄入过多的碳水化合物而使胰腺负担过重:食用200克左右的水果可提供约90千卡的热量,同时应减少食用25克的主食,以使每日摄入的总热量保持不变:每种水果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为百分之6至百分之20.应选择含糖量相对较低及升高血糖速度较慢的水果.

糖尿病人吃什么水果

1.可以吃的水果有西瓜,甜瓜,橙子,柠檬,葡萄,桃,李,杏,枇杷,菠萝,草莓,甘蔗,椰子,樱桃,橄榄.小心选用的有梨,苹果,桔柚,荔枝,芒果,石榴,香蕉.还可以有的蔬菜代替水果,如西红柿,黄瓜,菜瓜,苦瓜. 2.同时可以减少主食的量,少食多餐,适当运动,监测血糖.糖尿病是一组多病因引起的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

月经期间吃什么水果好

1.月经期间经常食用水果可以防止发生便秘,避免盆腔的充血等作用. 2.但是如果水果属于偏冷的水果,那么月经期间最好是少吃或者是不吃. 3.适宜吃的水果主要是苹果.无花果.草莓.西红柿.橘子.桃.樱桃.菠萝.葡萄.荔枝,枣就不用说了,那么千万不要说能吃什么就吃的太多.

大雪节气吃什么水果

1.橙子:橙子富含维生素B1,该维生素对保持神经系统健康至关重要.另外,适量吃橙子还可有效增加唾液分泌,促进消化,缓解咳嗽,保护肺脏健康.专家建议每天最好吃1-2个橙子.橙子中的维生素C含量很高,一直都是很多人爱吃的水果. 2.甘蔗:冬季是很需要补水的季节,甘蔗中含有丰富的糖分.水分,此外,还含有对人体新陈代谢非常有益的各种维生素.脂肪.蛋白质.有机酸.钙.铁等物质.甘蔗不但能给食物增添甜味,而且还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和热量. 3.雪梨:梨有润喉生津.润肺止咳.养阴生津.滋养肠胃的功效,尤其适

大寒吃什么水果

适合大寒吃的水果有:橘子.苹果.橙子.梨.甘蔗.柚子.猕猴桃.柿子等. 大寒,是全年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每年公历1月20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00°时,即为大寒.这时寒潮南下频繁,是中国部分地区一年中的最冷时期,风大,低温,地面积雪不化,呈现出冰天雪地.天寒地冻的严寒景象.

夏至吃什么水果

夏至时节的水果有:火龙果.哈密瓜.西瓜以及李子,火龙果有着很高的营养价值,可以有效降低血脂含量.哈密瓜是新疆一种特别的水果,其果肉鲜美多汁,能改善贫血症状,还能防止紫外线晒斑,西瓜含有大量的水分,能很好的解暑止渴,有一定的利尿功能. 夏至适合吃的水果: 1.火龙果 多吃水果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那夏至的水果有哪些,火龙果在每年初夏大量上市,含有丰富的营养,火龙果果肉有红白之分,红心火龙果价值极高,有着解暑.降血脂的功效. 2.哈密瓜 哈密瓜是新疆的特产,富含蛋白质.维生素.以及各种少量元素,经

处暑吃什么水果

处暑应该吃些缓解秋燥的水果,适合处暑吃的水果有梨.苹果.葡萄.山楂.龙眼.木瓜等. 处暑是二十四节气之第十四个节气.斗指戊(西南方):太阳黄经为150°:于每年公历8月22-24日交节."处"是终止的意思,处暑是表示炎热的酷暑结束,这时三伏已过或近尾声.由于受短期回热天气(俗称"秋老虎")影响,处暑过后仍有持续高温,会感到闷热,天气由炎热向闷热转变,真正凉爽一般要到白露前后.

减肥一般吃什么水果

减肥一般吃苹果.猕猴桃.柠檬.李子.樱桃.柑橘类等水果.首先,减肥应选择含糖较少的水果.据研究,菠萝.哈蜜瓜.木瓜.奇异果.香蕉.葡萄等水果的血糖指数较高,减肥族应避免摄取太多这类水果.而像苹果.猕猴桃.柠檬.李子.樱桃.柑橘类等血糖指数较低,是减肥族在搭配水果餐时的较佳选择.其次,最好餐前吃水果.研究表明:如在进餐前20分钟至40分钟吃一些水果或饮用1至2杯果汁,有助于防止进餐过多导致的肥胖.因为水果或果汁中富含果糖和葡萄糖,可快速被机体吸收,提高血糖浓度,降低食欲.

哺乳期能吃什么水果

哺乳期能吃的水果有:苹果.葡萄.猕猴桃.柚子.草莓.火龙果等水果.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