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时间: 2024-11-16 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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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给人造成轻伤害,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因此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的期限是: 1.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若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时间可能会在三十七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公安机关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职务侵占罪应该有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属于公诉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找检察院吗

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所以,遇到公安机关不立案,且我们有充足立案证据和理由的,可以找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

满足什么条件公安机关才能立案

原则上,满足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就会刑事立案,即确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具体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

侵占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可以立案.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公安机关不立案是什么意思

所谓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