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
4、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5、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6、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时间: 2024-10-30 20: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