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有什么后果

行政强拆的后果: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拆迁法》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时间: 2024-10-11 16: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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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有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而司法强拆一定要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被征收人在征收拆迁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拆的范围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我农民不同意动迁能强拆吗

农民不同意动迁是不能强拆的.如果通过法院胜诉了,可以由法院执行强制,其他人不能强拆.按现行法律法规,拆迁只有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然如果你的建筑物本身不合法,有关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权限执法. 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在我国单位产权房能强拆吗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 在我国单位的产权房是可以依法强拆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

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房屋强拆有非法强拆和合法强拆两种方式. 房屋被合法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房屋被非法强拆的处理方式如下: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非法房屋强拆如何维权

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方式是: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针对房子被强拆的情形,当拆除房屋的行为人是行政机关时,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中,具体某个行政机关拆除了您家房屋的行为,就成为复议申请的对象,这个行政机关也就是复议的被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拆除房屋的行为,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以及<征收补偿决定书>等.

什么情况下不能强拆

不能施行强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