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怀孕女职工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不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时间: 2024-09-20 0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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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怀孕女职工能否被降薪

公司对怀孕女职工降薪,应当与女职工协商一致.未经女职工同意,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1.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的身影,妇女怀孕后,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应,例如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怀孕的妇女在后期,就不适合继续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模式:从事活动强度比较大的或者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就需要调整相对比较轻松,活动强度不大的工作岗位:对从事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工作岗

怀孕女职工被非法辞退怎么办

女职工在孕产期,没有严重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x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

自愿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只有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导致的员工离职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一定要谨慎主动辞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报酬,不提供安全保障等过错,才有可能去主张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时有什么权利

女职工怀孕时的权利有: 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5.应得的生育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法规有哪些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法规如下: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