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和美术的考核,由平时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构成,结果采用等级呈现。平时成绩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别占40%和60%。总分85~100分评定为A等级,总分60~84分评定为B等级,总分60分以下评定为C等级。
2、平时测评每年测一次,分值100分,最终取三年成绩的平均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课堂表现、学习态度以及是否达到国家课程规定的基本要求。
3、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测评范围以国家艺术课程的课程标准为唯一依据,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从音乐、美术学科的基本知识、作品赏析、感受表现等方面予以评价。
4、有超常艺术特质的学生,经审核后可认定为A级
5、对于有超常艺术特质的学生,如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表演比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或参加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比赛获一等奖,考生提供必要的可资证明的材料,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认定其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等级为A等。
时间: 2024-11-28 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