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跟外公外婆

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跟外公外婆的。孩子的户口一般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外公外婆处。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时间: 2024-10-06 1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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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着抚养权走.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就需要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拿着离婚证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拿到之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就可以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来说家庭已经不再完整,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是否需要迁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派出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户口怎么上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这里说的是,离婚期间孩子已经出世的情况,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东西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 3.父母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孩子的出生证明; 4.上户口需要孩子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的证明,记录孩子的出生日期即出生时间,体重等情况,最低要求乡卫生院才能出具.孩子的准生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外公外婆算吗

丧假直系亲属不包括外公外婆,外公外婆属于丧假中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两天,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安徽怎么称呼外公外婆

安徽称呼外公外婆为家爹和家奶.部分人也会喊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主要都是地方风俗.安徽省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淮河以北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河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南北兼容. 安徽省属少数民族散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分俱全,其中回族.满族.畲族为安徽省世居少数民族,现有少数民族人口约50万人.其中,回族人口较多,约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居全国第9位.少数民族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状分布,沿淮淮北相对集中,沿江江南少而分散,各市.县(市.区)均有少数民族.

给孩子上户口要什么东西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 3.父母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孩子的出生证明: 4.上户口需要孩子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的证明,记录孩子的出生日期即出生时间,体重等情况,最低要求乡卫生院才能出具.孩子的准生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

孩子入户口要什么证件

孩子入户口,父母双方身份证要带好,并且还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需要带好,带着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父母一人的户口本必须带好.才能办理户口. 拓展资料: 户口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没有户口的人称为黑户,享受不了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权利,那孩子户口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

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离婚外公外婆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