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取得营业收入的,应当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决算应当在取得收入的下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结清。纳税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每次代扣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时间: 2024-11-14 12: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