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到多少岁就无需监护了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一般被监护人到18岁就无需监护,对年满18周岁的孩子因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终止。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年满18周岁是成年的标志。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时间: 2024-09-19 08: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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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应怎么填

依据法律精神和实际情况,处理方法如下: 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亲都是第一监护人,父母二人的监护权利和责任是同等的,而第一监护人并无缺失,根本用不着去考虑第二监护人,在第一监护人处填上父母二人的姓名,而将第二监护人一栏划掉.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哪些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协议和指定监护人这两种方法.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指定监护是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中监护人定义是什么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不愿监护精神病人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不愿意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能进行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

怎样可以更改监护人

更改法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

法律规定监护人如何取消

监护人的取消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指定监护的机关有哪些

可指定监护人的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和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