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吗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时间: 2025-01-25 03: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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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吗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

民法总则的代理和代表有什么区别

民法总则的代理和代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含义上,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办理相关业务,其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代表是指代表公司或者法人决定某些事务,其法律责任由代表人本人承担,被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需要被代理人的授权和委托,而代表不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民法总则规定了间接代理吗

民法总则间接代理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是关于设立法人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民法总则是否溯及既往

民法总则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定义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民法总则100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00条的内容是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00条规定,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不得违背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民法总则的禁止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总则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