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如何举证

行政诉讼中,由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即行政机关要证明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下列情况下,原告需要提出证据证明: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应当提供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要提供损害是因行政行为造成的证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时间: 2024-08-23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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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规定为,<行政诉讼法>第34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

行政诉讼中的行政机关如何举证

行政机关属于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谁举证责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

行政诉讼延期举证的问题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

行政诉讼中谁有举证责任

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2.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时,被告的取证行为才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

劳动诉讼举证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诉讼举证需要的材料有: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 3.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4.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