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时间: 2024-12-22 1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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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商品房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延长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使用权如果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

住宅底商产权多少年

1.住宅底商一般是70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为50年.40年的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为50年. 2.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在土地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权,有协议按照协议,没有协议或协议是不明确的,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城市居民农村买房的行为是否有效

无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土地确权的好处有哪些

1.能够更好的保障物权.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哪怕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农村人口已经流失不少,但还有大部分人都是依靠土地而活,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就变成了物权权利人,可以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对于土地的使用权. 2.加强农民经营权的基础地位,对于农村的经营制度也有巩固作用.完成土地确权后,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个人的,不管谁要征收,法律都可以对其使用权进行保护,如果农民自身不愿意使用的话,也可以进行转让,不仅不会浪费,还能增加其收入. 3.土地证还能用于抵押贷款.过去农民因为没有抵

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

房产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意味着所购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体现了对财产权的保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则有期限.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房地产税被定义为财产税,征收的前提条件是私有财产,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期满后不能续期,征收房地产税就没有根据.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属于个人财产,

房屋使用权的本质是什么

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

宅基地使用权怎么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