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时间: 2024-11-08 19: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