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是什么

听证会是立法听证制度。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

时间: 2024-10-23 09:03:37

听证会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听证会就是立法听证制度的俗称,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 听证会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的特点.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有时间限定吗

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按照法律流程进行的,其结束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程序如下: 1.听证记录员在听证前,检查所有的听证人是否全部到场,做好登记的工作,听证会开始前要对所有的听证人做一个简单的身份介绍,对于委托人,还需要将身份证明给主持人检查. 2.听证会开始后主持人要求会场肃静,并且宣布听证会进行时的所有纪律. 3.对听证的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质证时应该围绕证据的三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如有异议,双方当场就应该发出质疑,当场质证.辨论,听证会结束后再质证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听证调查阶段.听证组织机关对提交的所有证据做一个详细的调查,核

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核对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等是否到场,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行政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申辩,并提交证据.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案件调查 人员.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行政调查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展开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向行政机会负责人汇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

听证会的作用是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听证会的具体流程

听证会程序: 9∶00:会议开始.主持人致主持词:9∶05: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9∶10:第二项议程.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9∶20:第三项议程.民航运价改革工作小组介绍方案及起草说明:9∶40: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10∶15:休息:10∶3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11∶30:午餐.休息:14∶00:继续第四项议程.听证代表自由发言:15∶10:休息:15∶20:第五项议程.听证代表做补充发言.并自由辩论:16∶20:第六

什么叫听证会

听证会分行政许可听证会.立法听正会和行政处罚听证会. 1.行政许可听证会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活动. 2. 立法听证会是指是指法律.法规案的起草和审议机构向社会公开举行的会议,听取与立法有关的信息和或公众意见,为制定法律.法规提供依据和参考. 3. 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

教育局举行听证会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人民拥有广泛真实的民主政治权利.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简述听证会的具体流程

1.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及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及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和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进行陈述. 8.调查人及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