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分为: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老年社会福利院
通常儿童福利院的孤儿是16岁以下的,如果超过16岁还不能独立生活可以转到社会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为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中国,它由国家兴福利院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福利院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福利院有条件的自己开班上课,无条件的送附近学校走读。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使其能自理生活;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自理生活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社会福利院
社会福利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市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弃婴,实行养、治、教并举的工作方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老年社会福利院
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时间: 2024-09-14 17: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