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回迁房在离婚时有以下两种分割方法:1、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那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按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分割;2、只有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要考虑房屋来源,把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给对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时间: 2025-01-04 0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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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离婚时的分割需要确认当时拆迁房屋是按照什么政策补偿的以及谁是被安置人口.如果是纯粹按照房屋面积补偿的话,那么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属于自己或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那么是有权要求分割回迁房的.如果房屋是按照户口补偿的话,若户口在被拆迁人里即是属于被安置人口的,那么也可以要求分割回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

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能否分割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房屋升值的部分进行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的分割是: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出资和还贷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

破产安置补偿费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破产安置补偿费在离婚时的分割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看情况: 一.夫妻在婚前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时赠与方主张撤销赠与的,可以予以撤销,房屋仍属于赠与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二.如果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三.双方对该房产的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如果购买产权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婚前用自己的积蓄通过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权,在婚后将产权买下来,离婚时对原来为取得使用权转让款应当认定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余额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

小产权房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因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虽然夫妻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对案例中的小产权房应不予处理. 虽然<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但该规定是建立在争议房屋有合法来源基础上的,案例中夫妻二人与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夫妻双方并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故判决由夫妻一方使用显然不当.其次,如果法院对涉案小产权房进行分割,以裁判文书的形式确认夫妻一方对于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