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房屋强拆有非法强拆和合法强拆两种方式。

房屋被合法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房屋被非法强拆的处理方式如下: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时间: 2024-08-23 1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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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怎么办有哪些维权途径

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 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物权法>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不要跟拆迁方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及时的录音拍照录视频方便以后维权.及时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为,为日后追究责任,增加争取补偿的砝码做好准备.最后,做好维权准备.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自己去维权也可以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 <物权法>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非法房屋强拆如何维权

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方式是: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强拆的国家赔偿标准有以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强拆程序是什么

房屋强拆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

在我国单位产权房能强拆吗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 在我国单位的产权房是可以依法强拆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

强拆后会获得哪些赔偿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 二.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针对房子被强拆的情形,当拆除房屋的行为人是行政机关时,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中,具体某个行政机关拆除了您家房屋的行为,就成为复议申请的对象,这个行政机关也就是复议的被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拆除房屋的行为,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以及<征收补偿决定书>等.

什么情况下不能强拆

不能施行强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