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时间: 2024-10-15 08:37:58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的相关文章

出资证明书有几个特征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 1.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2.出资证明书为非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本身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3.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 4.出资证明书为成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未成立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得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作用: 1.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2.有助于保持公司的和谐稳定. 3.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在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

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处理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

股票载明哪些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企业成立时出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后还需要有出资证明书,然后记载于股东名册中才算是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就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是否具备股东资格产生争议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什么情形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设备入股合作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设备入股合作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四.资金.财务管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