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一产”是指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五地一产”经营获得的收入,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和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五地一产”经营费应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清,不准拖欠。所得收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同时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股民进行股权分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时间: 2024-12-24 13:44:18
“五地一产”是指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五地一产”经营获得的收入,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和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五地一产”经营费应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清,不准拖欠。所得收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同时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股民进行股权分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