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决定上海基本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不予调整。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于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影响,经各方协商决定,2021年上海市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人员最低月工资标准将延续上年度每月两千四百八十元的标准继续执行。适用于非全日制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延续上年度标准,依据每小时十七块一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时间: 2024-10-14 09: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