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规定。只需符合相应车型增驾的条件,就可以在各地申请增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或者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A2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时间: 2024-11-10 07: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