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由是什么意思

申请事由意思是申请该项目的理由、原因、道理等,事由的基本意思就是事情的原委、原由。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的数据要准确无误。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

时间: 2024-11-13 1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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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是什么

独立破产的事由是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到第182条.第184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探望权中止事由是什么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