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化工工程设计;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时间: 2024-09-30 19: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