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场所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场所有高度危险性。
拓展: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
时间: 2024-10-06 05: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