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所必须履行的程序或方式。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

(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4)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时间: 2024-12-23 05: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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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

离婚诉讼属地属于哪里管辖

离婚诉讼属地属于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的登记机关如何确定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

结婚登记机关是哪里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规定: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

登记离婚应当到哪一个机关

登记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网上能查询婚姻登记吗

网上不能查询婚姻登记的,个人婚姻登记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不会在公众网上向公众公开的.非正常渠道是无法查询某个人婚姻登记信息的.司法机关和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因工作需要,可以到民政局查询.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补办婚姻登记效力时间如何起算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虚假诉讼罪由哪个司法机关管辖

虚假诉讼罪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进行审判的,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负责审理,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具体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