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做什么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银行提供账单数据处理外包服务。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9日,总部位于花桥镇金融大道。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也是一家民营企业。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账单打印、积分兑换、呼叫中心、打卡、制卡、资料录入、直复营销的银行消息后续服务;软件技术开发;磁条卡及IC卡产品的生产制作;技术用纸、生活用纸的销售等。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沈博珩、吴轼仪、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冰、昆山高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世博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明思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合作实现装修贷款分期免息。

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曾获“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苏州市服务外包先进企业”、“2010苏州市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等荣誉。

时间: 2024-08-02 0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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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它是一家以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可提供贷款服务.信托服务.金融风险咨询和评估.债券业务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 这家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通过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外资投资企业,业务范围广泛.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要多少钱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需要的费用是: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 2.法人占有股份:需要做股权转让,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华安基金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华安基金有限公司就是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第一批五家试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包括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爱企查显示)有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有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通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设立条件 经验步骤: 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2 设立条件:募集设立的程序①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②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③发起人认购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的股份④制作招股说明书⑤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⑥申请批准募股⑦公开募股⑧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会作出决议,须经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并的方式是: 1.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合并各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合并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合并各公司之间订立合并协议: 6.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上市公司的不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 2.返还股款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