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各省规定!在2019年已公布的报名公告中(截止2019年2月20日),只有福建(省直、厦门、漳州)地区有明确要求继续教育。其余地区暂未有明确规定。
福建省直:按照报名信息表中的相应学历(学位),提供对应年限(需连续)的继续教育记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8年度。
福建厦门:报考人员须提供继续教育记录,用于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如: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须提供近5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到“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厦门会计人员信用查询”栏目自助下载打印)
福建漳州:考生还应提供证明其会计工作年限的相关资料(根据规定学历报考条件所需年限,提供相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时间: 2024-12-27 06: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