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时间: 2024-10-03 2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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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减刑啥意思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对犯严重危及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减刑予以了限制适用.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服刑期限.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十个月的刑期还能减刑吗

可以.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监外执行的人可以在外地就业吗

一般是不行的,监外执行的目的就是要求你在本市和本地区老实呆着,相当于一种变相的"软禁",自然是不允许你去外地就业和上班的,况且你已经是监外执行的人了,企业一般都是会看你档案的,监外执行的找工作比较困难.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

累犯可以特赦吗

草案规定只对以下四类罪犯特赦,包括: 1.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3.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 4.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其他罪犯不予特赦.

什么叫做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今年有服刑人员提前释放的条例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 草案拟予以特赦的四类罪犯: 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对这类罪犯予以特赦,突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主题,体现特赦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罪犯曾经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对这类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罪犯减刑

对罪犯适用减刑的条件是: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能减刑吗

罪犯在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若符合减刑的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减刑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罪犯被判死缓适用减刑吗

罪犯被判死缓,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减刑规定.具体的减刑规则是: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