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和第71条对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1、普通数罪的并罚

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

2、发现漏罪的并罚

《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再犯新罪的并罚

《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时间: 2024-08-02 23:17:16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的相关文章

数罪并罚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数罪并罚的刑期具体计算规则是: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

越狱后杀人如何数罪并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上述两罪数罪并罚的,具体怎么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决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

数罪并罚混合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 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等.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的,就是混合原则.我国的刑法以上三种原则都有,总体应当称为混合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数罪并罚适用的范围如何确定

1.普通数罪的并罚 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由于我们已经对数罪并罚原则作了详尽的论述.因而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 2.发现漏罪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

数罪并罚的几种处罚方式

数罪并罚的几种处罚方式是: 1.在犯一罪被判处刑罚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数罪没有判决的并罚,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2.漏罪和新罪同时发现,并案处理的,应当先把对漏罪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 3.先发现漏罪,在对漏罪依法并罚后才发现新罪的,把对新罪判处的刑罚和漏罪与前罪并罚后确定的应执行的刑罚中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实行并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哪些犯罪行为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 1.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 4.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5.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范围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