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等式等式的基本性质是什么

定义: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

形式:把相等的两个数用等号连接起来。

分类: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

矛盾等式就是左右两边不相等的“等式”,也就是不成立的等式。如果在某些条件下,等式才能够成立,则为条件等式。

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3、等式具有传递性。

时间: 2024-09-21 0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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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与不等式基本性质的区别

不相同点: 1.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仍然成立. 2.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式仍然成立. 3.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式改变方向. 等式::表示相等关系的式子. 不等式:用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连接而成的数学式子.

等式的意义 等式的性质

1.等式的意义是解方程的基础,很多解方程的方法都要运用到等式的性质.如移项,运用了等式的性质1,去分母,运用了等式的性质2. 2.性质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a+c=b+c 3.性质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有a·c=b·c或a÷c=b÷c(c≠0) 4.性质3:等式具有传递性.若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n.

等式和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区别

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仍然成立: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式仍然成立: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式改变方向. 等式的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被一个数或式子减,结果仍相等.如果a=b,那么c-a=c-b. 2.等式两边取相反数,结果仍相等.如果a=b,那么-a=-b. 3.等式两边不等于0时,被同一个数或式子除,结果仍相等.如果a=b≠0,那么c/a=c/b. 4.等式两边不等于0时,两边取倒数,结果仍相等.如果a=b≠0,那么1/

等式性质和不等式性质的区别

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仍然成立.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式仍然成立: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式改变方向. 等式的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3.等式具有传递性.若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n. 不等式的性质 1.不等式两边相加或相减同一个数或式子,不等号的方向不变.(移项要变号) 2.

等式性质1和等式性质2概念

等式:含有等号的式子.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矛盾等式就是左右两边不相等的"等式".也就是不成立的等式.条件等式是指一些数量相等的关系.代数中所学的方程都是条件等式. 等式性质一: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性质二: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的性质是两个

等式: 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或者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的值不变. 等式的性质如下: 1.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整式所得的结果仍是一个等式. 2.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或整式,所得的结果仍是一个等式. 3.等式具有传递性.

等式性质1和等式性质2是什么

等式的性质1: 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例如a等于b,那么有a加上c等于b加上c,或a减去c等于b减去c. 等式的性质2: 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例如a等于b,在c不等于0的情况下,那么有a乘以c等于b乘以c,或a除以c等于b除以c . 等式的性质3:等式具有传递性.若a1等于a2,a2等于a3,a3等于a4,那么有a1等于a2等于a3等于a4.

什么是等式的基本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相等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3.等式两边同时乘方或开方,两边依然相等: 4.含有等号的式子叫做等式,等式可分为矛盾等式和条件等式,或者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方程式的概念是什么

方程是指含有未知数的等式.是表示两个数学式(如两个数.函数.量.运算)之间相等关系的一种等式,使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称为"解"或"根".求方程的解的过程称为"解方程". 解方程依据 1.移项变号:把方程中的某些项带着前面的符号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并且加变减,减变加,乘变除以,除以变乘: 2.等式的基本性质 性质1: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为:若a=b,c为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则:(1)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