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出来的吗

县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出来的,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时间: 2024-10-17 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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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是什么样的

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具体规则和次序.包括划分选区.确定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提出候选人.开展介绍或宣传活动.进行初选或预选.规定投票制度和当选计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

公民参政议政的形式有哪些

可以通过直接选举选出镇和县级人大代表,或是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决策: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参与国家决策: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或是村民委员会参与国家基层民主实践: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形式履行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力.

人民是不是直接参与国家管理

我国是间接参与国家管理.居民选举基层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逐层选举上一层人大代表,直到选出全国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据此可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通过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是人民群众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的法定途径和方法.

简述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和意义

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是: 第四十三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四条: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人大代表的意义: 首先,选民投票罢免人大代表唤醒了选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每届是几年

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每届是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区别具体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人大代表的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对一种专门职务的特称.

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什么

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 一.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二.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中国人大代表大约有多少人

中国人大代表大约有3000人.中国人大代表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

人大代表的地位是如何产生的

1.人大代表的地位: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的这种法律地位和作用,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和维护的.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由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 2.人大代表的产生: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