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法院相关解释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最长给付年限,建议参照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计算,即一般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超过确定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
如果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可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五至十年。
鉴于物价波动,被侵权人身体健康状况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不建议确定过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年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时间: 2024-12-26 21: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