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正常几天受理

一般法院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时间: 2024-11-03 18:32:57

离婚诉讼正常几天受理的相关文章

离婚诉讼受理后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受理之后的开庭是多久,只要开庭的时间在审限内即可.<民事诉讼法>第149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法院会受理吗

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法院会受理,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没有证据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受理

提起离婚诉讼的受理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何时开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怎样的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离婚诉讼如何撤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包含; 1.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不能表达真实意志的以外,仍因出庭,确有特殊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哪些问题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问题有: 1.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特别授权代理离婚: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由国外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根据<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

调解是否属于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属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