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动迁该如何分

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时间: 2024-12-23 1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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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动迁有补偿吗

公有住房动迁有补偿吗.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具体的补偿需依据当地的政府拆迁公告的要求和规定. 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具体补偿款是数额,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

公有住房动迁同住人该如何分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已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若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

公有住房能办理房产证分户吗

公有住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分户,说明如下: 公有住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分户,公房分户其实是指公有居住房屋分列租赁户名的行为,应具备五个条件: (一)分户各方有本处常住户口. (二)分户后的各方居住房屋能单独分间使用. (三)分户后不造成居住困难(每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上海市申请廉租住房面积标准). (四)分户后不造成合用部位使用困难(其中,使用煤气的须落实煤气灶部位并符合煤气公司安装规定). (五)分户前无欠租或者已经结清欠租. 如果符合上述分户条件,房屋承租人与共同居住人应当共同向出租人提出分列租赁户

北京市公有住房房租怎么计算

北京市公有住房房租的标计算准是,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5元.其中,非成套公有住房按应提租金的75%计租.租金单价超过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5元按3.05元计租. 现住房承租人每月应纳租金,区分非成套和成套公有住房按提租前"分户住宅租金计算表"中标准月租金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系数(见附件)计算.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的批复> (京政函(1998)76号)规定,成套住房是指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的单元住宅房屋,非成套住房是指

天津市公有住房如何分户

天津市公有住房分户需要:承租人和其家庭成员要求分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分户的各方同居一处,并在该处有常住户口,在经济上已分开独立生活的. 2.房屋可以分间单独使用,分户后不会给各方居住和使用上造成不便的. 分户的流程为: 1.租赁户办理分户手续应将书面申请(办理分户手续要分户的各方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同意办理的书面材料.租赁合同.户口册.身份证和住户所在单位同意办理分.过户的证明信(办理过户手续还要持有死亡或迁出本市的证明)提供给房管部门. 2.房管部门根据租赁户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进

公有住房回迁能分户吗

公有住房回迁不能分户,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公有住房分户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分户的各方为独立家庭.各有单独户口.独立使用的厨房.分户后居住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上的: 2.在共用设施使用上无争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分户: (1)属私自迁入.私自转让.私自转兑住房的: (2)同住房的家庭成

公有住房现在怎么分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等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如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可以变为私房. 所谓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

公有住房能办户口吗

公有住房可以办户口,要求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只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就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落在相应的"公共户"内. 2.公安局下发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明确了"公共户"设立原则和落户条件.根据这一通知,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经批准后可以落户. 3.保障性住房租赁的申请人

怎么办理公有住房指定承租人

公有住房指定承租人的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1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含2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房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