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孤儿院领养手续

收养孤儿院的孤儿所需手续:

收养人提供手续:

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说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送养人提供手续:

弃婴、儿童进入孤儿院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组织作为监护人的,提交其身份证件;

被收养人提供手续:

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被收养的书面的意见书;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时间: 2024-08-04 2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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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可以在外地孤儿院领养吗

领养孩子可以在外地孤儿院领养.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

孤儿院领养条件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想要收养孤儿院的孩子,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一是收养人没有子女,无论是养子还是继子:二是有抚养的条件,在经济.教育等方面有能力:三是没有患上医学上不应收养的疾病:四是收养人要满三十周岁.如果是夫妻双方想要领养孩子,需要双方之间都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捡养的小孩如何办理领养手续

捡到孩子想收养如何办手续. 1.捡到的小孩打算收养,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2.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3.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5.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

去长沙孤儿院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

孤儿院领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2.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3.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

入厦门需要什么手续

1.落户在思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八年: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2.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3.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申请材料: 1.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2.市局或公安分局出具的暂住证满年限

南京市孤儿院怎样领养小孩

南京市孤儿院领养小孩流程: 1.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1.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 2.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 3.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一方无生育能力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养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以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