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宪法权威

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宪法至上”是与法律至上紧密相连的。对法治而言,“世界上各国的国情是千差万别的,但任何一个国家,只要选择了法治的道路,而且搞的是真正的法治,就必须具备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而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宪法的层次,地位和效力都是最高的,因为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都不能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

时间: 2024-08-06 1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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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宪法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的方法: 1.把被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宪法放出来,靠宪法的力量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个笼子里,这是树立宪法权威的关键. 2.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并不矛盾,树立宪法权威的时候,要处理好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 3.要确实加强宪法监督和程序,坚持建立一个看得见的.能够行得通的宪法监督. 4.宪法权威还要靠社会信仰和社会文化,树立健全的文化是未来中国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的根本保障.

如何理解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我国的宪法是高于一切法律之上的,是一切法律的行为准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且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及其本质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它的本质如下: 1.宪法是人民组成国家的契约,它是构造国家之法. 2.宪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它是人权保障之法. 3.控制政府权力是宪法保障人权的手段,它是控制权力之法.

怎样理解宪法高于一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如何理解宪法至上原则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具有最高的律效力: 3.普通法律和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4.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 5.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更严格: 6.宪法是执政党的根基,是执政党行使国家权利的源泉.

如何理解宪法意识的作用

宪法是民主的产物,宪法意识是宪法的思想状态.是人类民主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过程和步骤,它对于宪法产生的推进作用也就是宪法意识对宪法产生的积极意义,就是其作用了.确认和巩固作用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就政治方面而言,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

如何理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既不是一种道德规范,也不是一种宣言和声明.而是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所以说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性的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从本质上讲,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来源于宪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宪法主要调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从宪法的起源可以看出,宪法取代神权.君权,出现于有了用法律制约政治权力并将

如何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资产阶级宪法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不可分割. 因为,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

如何理解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本身是国家制度的原则性规定,而宪法的基本原则又是建立国家制度的原则,一切宪法的内容都要以宪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建立. 所以,宪法的基本原则又被称为"立国精神",一部宪法可能要经常修改,但这种立国精神则不能修改,否则就等于重新制定宪法了. 人民主权原则也叫做主权在民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叫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主权"观念最早由布丹在<国家六论>中提出,认为主权是君主的当然权力,是国家的最高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