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时间: 2024-08-02 0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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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过1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结果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三)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 1.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企业的分支机构: 4.个体工商户: 5.改制企业: 6.挂靠企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没签劳动合同,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 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弊端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退回.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