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临时羁押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人犯。对于转送外地或者出所就医的人犯以及捕获的看守所逃犯,必须实行武装押解。押解任务由看守干警带领武警执行。押解工作应当根据被押解的人数和保证安全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押解途中,必须提高警惕,严加看管,防止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情况。需要中途寄宿的,凭县级以上公

时间: 2024-11-08 19: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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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羁押人员可以律师会见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只能够委托律师参与见面和提供法律援助.不能委托处律师以外的人见面.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临时羁押属于传唤,依法是不计入拘留时间的.拘留的时间,应从被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如果在被拘留前,传唤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应计入拘留时间进行折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诉法关于临时羁押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关于临时羁押期限的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聘用与临时用工人员的区别

1.时间不同,聘用人员工作时间较长且固定,临时人员工作时间较短且不固定. 2.工资不同,聘用人员一般工资较高且稳定,临时人员工资较低且不稳定. 3.程序不同,聘用人员需要签署一系列合同协议,临时人员一般不需签署协议. 4.离职方式,聘用人员离职过程较为复杂,需要递交辞职信,且需要经过一定程序:临时人员离职过程较为简单,且所需程序较为方便.

刑诉法关于临时羁押期限多久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单位开临时账户都需要哪些手续

单位开临时账户需要填写开立银行临时帐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需要填写银行预留印鉴卡,并加盖公章.财务章.人名章.需要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法人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公司开具法人证明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司开具法人授权委托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验身份证原件. 9.该临时帐户用使用

外地来京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拟在本市暂住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应当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近期三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房主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房主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办理. 还要提供被招用人员原籍县级以上劳动行

羁押人员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羁押人员近亲属申诉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提出申诉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