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仲裁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 2024-12-20 21:45:39
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
对工伤鉴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认定不服行政复议,带上工伤认定书.个人身份证.行政复议申请到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主管该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工伤认定不服向法院上诉的时间是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就是说,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受案处理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