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时间: 2024-10-01 21:49:08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的相关文章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系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 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 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的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怎样的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也就是说在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1.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