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后不能再进行复议,如果对诉讼的结果不满意或感觉有错误的话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时间: 2024-10-12 02:52:33